学唐诗网

《聊斋志异·卷三·李司鉴》

  李司鉴,永年举人也,于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,打死其妻李氏。地方报广平,行永年查审。司鉴在府前,忽于肉架上夺一屠刀,奔入城隍庙登戏台上对神而跪。自言:“神责我不当听信奸人,在乡党颠倒是非,着我割耳。”遂将左耳割落,抛台下。又言:“神责我不应骗人钱财,着我割指。”遂将左指剁去。又言:“神责我不当奸淫妇女,使我割肾。”遂自阉,昏迷僵仆。时总督朱云门题参革褫究拟,已奉谕旨,而司鉴已伏冥诛矣。邸抄。


上一章』『聊斋志异章节目录』『下一章

转载请注明:学唐诗网原文链接 | https://www.xuetangshi.com/gujiv/20566.html
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(或整理自网络),部分内容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学唐诗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
古文典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