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唐诗网

《罗织经·问罪卷第十》

  法之善恶,莫以文也,乃其行焉;刑之本哉,非罚罪也,乃明罪焉。

  人皆可罪,罪人须定其人。罪不自招,密而举之则显。上不容罪,无谕则待,有谕则逮。人辩乃常,审之勿悯,刑之非轻,无不招也。或以拒死,畏罪释耳。人无不党,罪一人可举其众;供必无缺,善修之毋违其真。事至此也,罪可成矣。

  人异而心异,择其弱者以攻之,其神必溃。

  身同而惧同,以其至畏而刑之,其人固屈。怜不可存,怜人者无证其忠。友宜重惩,援友者惟其害。

  罪人或免人罪,难为亦为也。


上一章』『罗织经章节目录』『下一章

转载请注明:学唐诗网原文链接 | https://www.xuetangshi.com/gujiv/21274.html
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(或整理自网络),部分内容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学唐诗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
古文典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