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高士传·卷中·列御寇》
-
列御寇者,郑人也,隐居不仕。郑穆公时,子阳为相,专任刑法,列御寇乃绝迹穷巷,面有饥色。或告子阳曰:“列御寇盖有道之士也,居君之国而穷,君无乃为不好士乎?”子阳闻而悟,使官载粟数十乘而与之。御寇出见使者,再拜而辞之。入见其妻,妻望之而拊心曰:“妾闻为有道之妻子皆得佚乐,今有饥色,君过而遗先生食,先生不受,岂非命也哉!”御冠笑曰:“君非自知我也。以人之言而遗我粟,至其罪我也,又且以人之言。此吾所以不受也。”居一年,郑人杀子阳,其党皆死,御寇安然独全。终身不仕,著书八篇,言道家之意,号曰《列子》。
『上一章』『高士传章节目录』『下一章』
转载请注明:学唐诗网原文链接 | https://www.xuetangshi.com/gujiv/3594.html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(或整理自网络),部分内容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学唐诗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