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高士传·卷中·李弘》
-
李弘,字仲元,蜀人也。居成都里中,化之,班白不负担,男女不错行。弘尝被召为县令,乡人共送之,元无心就行,因共酣饮,月余不去。刺史使人喻之,仲元遂游奔,不之官。惟杨雄重之,曰:“不夷不惠,居于可否之间。”
『上一章』『高士传章节目录』『下一章』
转载请注明:学唐诗网原文链接 | https://www.xuetangshi.com/gujiv/3623.html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(或整理自网络),部分内容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学唐诗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