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棠阴比事·司空省书》
-
汉沛郡民家赀二十余万,一男才数岁失其母,有一女不贤,其父病困,呼族人为遗书,令悉以财属女,但遗一剑,云儿年十五以此付之。其后又不与,儿乃讼之太守。司空何武省其书,顾谓掾吏曰:女性强梁,婿复贪鄙,畏害其儿,且俾与女,实寄之耳。夫剑者,所以决断限。年十五者,度子智力足以自居,或闻州县,得以申理。其用虑深远如是。乃悉夺财还子。
『上一章』『棠阴比事章节目录』『下一章』
转载请注明:学唐诗网原文链接 | https://www.xuetangshi.com/gujiv/3995.html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(或整理自网络),部分内容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学唐诗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