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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谷梁传·桓公·十三年》

  一、十有三年,春,二月,公会纪侯、郑伯。己巳,及齐侯、宋公、卫侯、燕人战。齐师、宋师、卫师、燕师败绩。

  其言及者,由内及之也。其曰战者,由外言之也。战称人,败称师,重众也。其不地,于纪也。

  二、三月,葬卫宣公。

  三、夏,大水。

  四、秋,七月。

  五、冬,十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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