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唐诗网

《谷梁传·桓公·十七年》

  一、十有七年,春,正月,丙辰,公会齐侯、纪侯盟于黄。

  二、二月,丙午,公及邾仪父盟于趡。

  三、夏,五月,丙午,及齐师战于郎。

  内讳败,举其可道者也。不言其人,以吾败也。不言及之者,为内讳也。

  四、六月,丁丑,蔡侯封人卒。

  五、秋,八月,蔡季自陈归于蔡。

  蔡季,蔡之贵者也。自陈,陈有奉焉尔。

  六、癸巳,葬蔡桓侯。

  七、及宋人、卫人伐邾。

  八、冬,十月,朔,日有食之。

  言朔不言日,食既朔也。


上一章』『谷梁传章节目录』『下一章

转载请注明:学唐诗网原文链接 | https://www.xuetangshi.com/gujiv/4696.html
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(或整理自网络),部分内容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学唐诗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
古文典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