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谷梁传·庄公·十九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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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十有九年,春,王正月。
二、夏,四月。
三、秋,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,遂及齐侯、宋公盟。
媵,浅事也,不志。此其志何也?辟要盟也。何以见其辟要盟也?媵,礼之轻者也。盟,国之重也,以轻事遂乎国重无说。其曰陈人之妇,略之也。其不日,数渝,恶之也。
四、夫人姜氏如莒。
妇人既嫁,不踰竟,踰竟非正也。
五、冬,齐人、宋人、陈人伐我西鄙。
其曰鄙,远之也。其远之何也?不以难迩我国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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