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谷梁传·庄公·二十七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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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二十有七年,春,公会杞伯姬于洮。
二、夏,六月,公会齐侯、宋公、陈侯、郑伯,同盟于幽。
同者,有同也,同尊周也。于是而后授之诸侯也。其授之诸侯何也?齐侯得众也。桓会不致,安之也。桓盟不日,信之也。信其信,仁其仁。衣裳之会十有一,未尝有歃血之盟也,信厚也。兵车之会四,未尝有大战也,爱民也。
三、秋,公子友如陈,葬原仲。
言葬不言卒,不葬者也。不葬而曰葬,讳出奔也。
四、冬,杞伯姬来。
五、莒庆来逆叔姬。
诸侯之嫁子于大夫,主大夫以与之。来者接内也。不正其接内,故不与夫妇之称也。
六、杞伯来朝。
七、公会齐侯于城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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