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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谷梁传·宣公·九年》

  一、九年,春,王正月,公如齐。

  二、公至自齐。

  三、夏,仲孙蔑如京师。

  四、齐侯伐莱。

  五、秋,取根牟。

  六、八月,滕子卒。

  七、九月,晋侯、宋公、卫侯、郑伯、曹伯会于扈。

  八、晋荀林父帅师伐陈。

  九、辛酉,晋侯黑臀卒于扈。

  其地,于外也。其日,未踰竟也。

  十、冬,十月,癸酉,卫侯郑卒。

  十一、宋人围滕。

  十二、楚子伐郑。

  十三、晋郄缺帅师救郑。

  十四、陈杀其大夫泄冶。

  称国以杀其大夫,杀无罪也。泄冶之无罪如何?陈灵公通于夏征舒之家。公孙宁、仪行父亦通其家。或衣其衣,或衷其襦,以相戏于朝。泄冶闻之,入谏曰:“使国人闻之则犹可,使仁人闻之则不可。”君愧于泄冶,不能用其言而杀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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