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谷梁传·襄公·十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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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十年,春,公会晋侯、宋公、卫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、齐世子光,会吴于柤。
会又会,外之也。
二、夏,五月,甲午,遂灭傅阳。
遂,直遂也。其曰遂何?不以中国从夷狄也。
三、公至自会。
会夷狄不致,恶事不致,此其致何也?存中国也。中国有善事,则并焉。无善事,则异之存之也。汲郑,逃归陈侯,柤之会,存中国也。
四、楚公子贞、郑公孙辄帅师伐宋。
五、晋师伐秦。
六、秋,莒人伐我东鄙。
七、公会晋侯、宋公、卫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齐世子光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子伐郑。
八、冬,盗杀郑公子斐、公子发、公孙辄。
称盗以杀大夫,弗以上下道,恶上也。
九、戍郑虎牢。
其曰郑虎牢,决郑乎虎牢也。
十、楚公子贞帅师救郑。
十一、公至自伐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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