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季北略·卷十·陈奇瑜总督五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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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,进延绥巡抚陈奇瑜,兵部右侍郎,总督陕西、山西、河南、湖广、四川军务。视贼所向,随方剿抚。先是,贼既蔓延,秦、晋、楚、豫之郊,流突无定,廷议以为各镇之事权不一,直相观望,宜以重臣开督府,统摄诸道兵讨贼。上允之,佥议洪承畴因陕西三边所恃,未可轻易,故有奇瑜之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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