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容斋随笔·卷三·典章轻废】译文
- 原文链接 :容斋随笔·卷三·典章轻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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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章旧事,有一时废除就不能再恢复的。太守发给合铜鱼的制度,新任命的刺史给左半个鱼,各州刹史到州以后,取出库存的右半个鱼验证符合才算数。周世宗显德六年,诏命称任官时特下诏书,还用什么符契?就把这个制度废除了。唐朝两省官员有事上报宰相,送上以后,四个宰相,同坐一个矮床上,各占一角,书叫押角。晋高祖天福五年,下诏废掉了。
参考资料:
佚名.道客巴巴.http://www.doc88.com/p-153210341045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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