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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围炉夜话·第二一三则】译文及注释

原文链接 :围炉夜话·第二一三则

译文
  在古代占卜,是以龟甲和蓍草为主要的工具,因此,一定要龟卜及筮古皆赞同,一件事才可称得上吉。如果龟和蓍中有一个不赞同,或是两者都不赞同,那么事情便是凶险而无吉兆了。但是《尚书》洪范稽疑篇中,则对于龟卜赞同,蓍草不赞同的情形,视为做内面的事吉祥。即使龟甲和蓍草占卜的结果都与人的意愿相违,仍然要说无所为则有利。由此可知,吉凶往往决定在自己,圣人已经教训得十分明白了。人只要能对内吉外凶的事情在内行之而不在外行之,对于完全与人相违的事守静而不做,安分守己,遵循常道,那么岂不是无往而不利吗?

注释
卜筮:用龟占卦曰卜,以蓍占卦曰筮。

参考资料:

佚名.360doc.http://www.360doc.com/content/13/0722/09/11501094_301659480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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